在河南郑州的债权债务法律服务领域,李新建是一位履历扎实、办案务实的专职执业律师。1976年出生的他,自2005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(证号A20054116280247),至今已走过二十载民商事诉讼实战历程。如今,他是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1号2号楼22号(SOHO世纪城西塔12层F),长期专注于债务纠纷这一细分领域,在郑州及河南多地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从2009年进入河南金色阳光律所实习,到2010年至2019年在河南博正律所执业,再到2019年至2025年在河南吉豫律所担任专职律师,直至2025年4月加入河南持公律所成为合伙人,李新建的执业轨迹始终围绕债权债务、买卖合同、民间借贷、欠款追偿、执行回款这几项核心业务展开。他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,办案风格严谨务实,熟悉河南各地市法院的裁判尺度,常年代理郑州、开封、洛阳、信阳、驻马店、安阳、巩义等全省多地的欠款纠纷案件,累计处理数百起债权类案件,大量案件以调解、胜诉、足额回款方式结案,获得当事人的普遍认可。
李新建律师的专业主攻方向清晰而具体。民间借贷纠纷方面,涵盖个人借钱不还、大额借条欠款、砍头息与高利合规认定、夫妻共同债务、一人公司股东连带、债务拆分结算、以房抵债、逾期利息计算以及失联债务人起诉等情形。买卖合同货款追偿方面,涉及气体、面料、耐火材料、农产品、设备等各类供货欠款,也包括微信对账无书面合同、表见代理、分期调解、逾期利息、批量货款清收等实务难点。此外,他在债权转让纠纷、担保与追偿权纠纷、劳务与工程款欠款、执行全流程法律服务以及疑难债务应诉方面均有深入实践,能够为债权人提供从诉前梳理到强制执行的一体化服务。
长期深耕河南本地司法,是李新建律师的一大特点。他覆盖郑州及河南全省各级基层法院与中院,熟悉小额诉讼、简易程序、普通程序的审理规则,精通调解、一审、二审全流程,熟练掌握法院财产保全、查封冻结、强制执行的操作流程,尤其擅长处理债务人跑路、无书面欠条、仅有微信聊天或转账记录等证据薄弱的疑难债权案件。在证据梳理方面,他善于从微信对账、送货单、转账流水、录音、证人证言等零散材料中构建完整证据链条,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债权人扭转局面。
在买卖合同货款类案件中,李新建律师曾代理气体供应商分别起诉多名个人与企业债务人,多案适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,法院全额支持货款及逾期利息;其中一起案件以分期调解书结案,约定逾期可一次性执行全部剩余款项。他还代理过受让两笔气体债权的企业起诉装备公司,法院调解约定九期分期,逾期立即全额强制执行并计付利息。在耐火材料供货欠款案中,通过认定业务员表见代理,法院全额支持34万余元货款及1.5倍LPR逾期利息。另有面料欠款案凭欠条完整举证,法院判决39.8万元货款、约定律师费及逾期利息均由买方承担;农产品供货案则凭微信对账记录,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全额支持了货款诉求。
民间借贷大额疑难案件方面,他曾代理出借人处理涉及新旧多笔借款、口头月息约定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的复杂案件,法院判决本金及分段利息,并追加前后两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,拓宽了执行财产范围。在230万元原始借款拆分两案起诉的过程中,一审、二审均获支持,法院按月息一分标准计算长期利息,有效破解了被告“已以货抵债”的抗辩。另有80万元借款案凭借条、配偶转账、第三方收款佐证,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全额支持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;63万余元借贷案则区分合法现金借款与套贷转贷部分,分别支持本金与对应利息,厘清了转贷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规则。
追偿权、劳务欠款与担保类案件同样有实践积累。他曾代理汽贸公司为客户垫付车贷后起诉夫妻借款人,也曾处理EPC项目劳务费拖欠、分包拖欠及债务加入认定等纠纷,并为多起终本案件恢复执行、分期履行调解提供法律支持。
债务纠纷往往牵涉证据碎片化、债务人失联、执行困难等现实问题,需要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理解,更是对本地司法流程的熟悉与对案件细节的耐心打磨。李新建律师以二十年民商事诉讼经验为底,以债权债务为主轴,在郑州及河南多地持续为当事人提供务实、严谨的法律服务。对于正面临欠款追偿、借贷争议或执行难题的当事人而言,这样一位深耕本地、注重落地的律师,值得纳入考量范围。